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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5-06-23 浏览次数:

各系、部、校,各处室:

现将《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

 

                                      中共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510

 

附件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湘纪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建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

一、人员组成

召集人:学院纪委书记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的召集人。

参加人员:党委办公室(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室(审计)、保卫处(综治)、后勤财务处(财务、基建、设备等)的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在学院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席会由纪委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