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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构建健全有效的党内监督网络,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二级党组织是指学校直属机关党支部、二级学院党总支(党支部)、省体校党委。二级单位是指学校直属的各党政管理机构、纪检监察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学机构、教辅机构。

第三条 二级党组织设纪检委员一名,人选由二级党组织选举,并报学纪委批准产生。

第四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学纪委和所在二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须参加或列席所在二级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等相关会议。

第六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原则上在二级党组织中没有担任党政正职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职务;

(二)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强,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热心纪检监察工作。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善于监督,有较强的事业心、组织协调能力和保密意识。

第七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配合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党纪工作,传达贯彻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师生进行廉洁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二)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督促二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制度,监督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二级单位教风、学风、考风及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紧盯节假日、招生、开学、毕业等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五)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纪律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

(六)参加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人员招聘、评奖推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学生奖贷助勤等工作。

(七)密切联系党内外群众,对群众反映或发现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及时向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

(八)维护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及时向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

(九)协助学校纪委做好涉及二级党组织的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十)协助二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十一)做好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记录、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

(十二)带头学习党纪党规,特别是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相关法规制度,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提高履职本领。

(十三)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及党员、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滥用职权。

(十四)认真完成学校纪委和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主要权利

(一)建议权。有权参加、列席决定本人所属党组织或者单位事务的有关会议,了解和掌握本人所属党组织或者单位工作情况有权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询问权。有权询问本人所属党组织或者单位决定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事务,本人所属党组织或者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三)检举权。发现本人所属党组织或者单位党员或党组织有违规违纪问题有权向本人所属党组织学校纪委检举。

(四)监督权。有权对本人所属党组织、党员执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本人所属党组织或者单位事务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本人所属党组织或者单位事务公开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第九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培训

(一)培训内容:一是党建理论政策;二是党性党风党纪规定;三是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技能。

(二)培训方式:一是专题培训,学校纪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线上或者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培训;二是跟班学习,学校纪委抽调部分纪检委员参加学校或者上级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三是交流讨论,学校纪委每年确定2-3个主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学习、座谈讨论;四是导师辅导,学校纪委建立以老带新、以骨干带一般的机制,促进纪检人员成长。

第十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例会

(一)例会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二)例会任务:汇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相互观摩学习工作亮点。

(三)例会管理:例会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与年度考核挂钩。

第十一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考核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表彰奖励与惩处诫勉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履职具体举措、又看取得的实际效果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廉洁文化、自身建设等四项内容。具体考核细则另行规定。

(三)考核方式:一是自查自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根据评价细则自查自评;二是工作述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汇报纪检监察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三是量化考核,学校纪委根据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提交的自评表、述职材料及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考核等次:一是优秀,考核得分在前20%且没有出现不能评优情况的;二是合格,考核得分没有进入前20%且没有被学校纪委定为不合格的;三是不合格,因履职不到位发生重大事件的由学校纪委研究后列为不合格的。

有下列情况的不能评为优秀: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受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因二级党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受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受第三、四种形态处理的。

(五)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由学校纪委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由学校纪委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提醒谈话。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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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考核细则

 

一、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考核由学校纪委根据日常量化工作和全年履职评议的结果进行评定。

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日常量化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其应履行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协助落实、信息收集和学习提高等职责进行。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宣传教育职责(20分)

1.及时在党员大会、支委会上传达贯彻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0分)。

2.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宣传,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10分)。

(二)监督检查职责(40分)

1.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10分)

2.督促二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制度,监督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二级单位教风、学风、考风、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10分)

3.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紧盯节假日、招生、开学、毕业等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分)

4.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纪律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5分)

5.参加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人员招聘、评奖推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学生奖贷助勤等工作。(5分)

(三)协助落实职责(10分)

1.协助学校纪委做好涉及二级党组织的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4分)

2.协助二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3分)

3.认真完成学校纪委和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3分)

(四)收集信息职责(20分)

1.密切联系党内外群众,对群众反映或发现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及时向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10分)

2.维护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及时向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5分)

3.做好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记录、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5分)

(五)自身建设职责(10分)

1.带头学习党纪党规,特别是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相关法规制度,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提高履职本领。(7分)

2.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及党员、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滥用职权。(3分)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考核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自评情况描述

自评分

考核分

1.宣传教育职责(20分)

1.1及时在党员大会、支委会上传达贯彻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0分)。




1.2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宣传,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10分)。




2.监督检查职责(40分)

1.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10分)




2.督促二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制度,监督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二级单位教风、学风、考风、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10分)




3.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紧盯节假日、招生、开学、毕业等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分)




4.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纪律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5分)




5.参加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人员招聘、评奖推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学生奖贷助勤等工作。(5分)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考核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自评情况描述

自评分

考核分

3.协助落实职责(10分)

3.1协助学校纪委做好涉及二级党组织的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4分)




3.2协助二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3分)




3.3认真完成学校纪委和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3分)




4.收集信息职责(20分)

1.密切联系党内外群众,对群众反映或发现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及时向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10分)




2.维护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及时向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5分)




3.做好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记录、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5分)




5.自身建设职责(10分)

1.带头学习党纪党规,特别是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相关法规制度,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提高履职本领。(7分)




2.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及党员、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滥用职权。(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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